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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内设科室26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管理科、邵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信息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邵阳市投资评审中心、邵阳市预算审核中心、邵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0年我局所属中心(办)比上年减少4个,所属事业单位比上年增加6个,原因是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原市预算审核管理办公室、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校邵阳分校对应更名为邵阳市预算审核中心、邵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邵阳市会计核算局、邵阳市财政国库管理局成建制撤销,新设立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财政局机关以及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邵阳市投资评审中心、邵阳市预算审核中心、邵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决算编制要求,我局因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邵阳市会计核算局、邵阳市财政国库管理局成建制撤销前为一级预算单位,撤销前部门决算单独编报,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372.6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01.31万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预算追加人员公用经费指标;二是预算追加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拨款、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以及2019年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三项奖金等经费及省指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74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2.86万元,占99.2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8.49万元,占0.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39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1.57万元,占98.65%;项目支出45.84万元,占1.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35.0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675.18万元,增长15.9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人员等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扶贫资金拨付、信息化建设、配电工程等刚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5.09万元,增长13.5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人员等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扶贫资金拨付、信息化建设、配电工程等刚性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7.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8.81万元,占81.50%;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占0.15%;教育支出5.00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01万元,占7.89%;卫生健康支出135.74万元,占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00万元,占1.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万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158.85万元,占4.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8.9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奖金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预算相应追加划转指标。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60.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873.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信息建设等支出及省指标。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6.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29万元,支出决算为2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53.5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死亡抚恤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4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伤残抚恤金本年未报账结转下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失业保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74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4.2万元,支出决算为8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0.51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46.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9.73,支出决算为14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9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5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5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万元,完成预算的49.2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0万元,支出决算7.09万元,完成预算的47.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0.31万元,下降4.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00万元,支出决算16.07万元,完成预算的50.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经费只减不增;与上年相比减少3.63万元,减少18.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9万元,占30.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07万元,占69.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9个、来宾712人次,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7.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同口径增加711.11万元,增长130.15%;比上年决算数同口径增加342.15 万元,增长37.3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相应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扶贫资金拨付、信息化建设、配电工程等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9万元,用于召开邵阳市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广实施工作会议1537元,人数36人,内容为邵阳市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广实施工作会议;用于召开邵阳市省级预算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会议1090元,人数60人,内容为布置2020年省级预算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县(市)、区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动态,市财政局提出落实省级预算资金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意见和要求;用于召开全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督导会议5928元,人数50人,内容为督导组督导全市专项债券使用及管理情况;用于召开全市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会议3000元,人数22人,内容为全市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用于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议963元,人数22人,内容为关于开展电子卖场进展情况调研工作;用于召开邵阳市财政局组织召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县级预算编制审核及财政运行监控督导调研主题内容”会议1415元,人数31人,内容为省财政厅对县级财政运行督导会议;开支培训费5.3万元,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1500元,人数4人,内容为应急救护;用于开展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培训778元,人数2人,内容为食品安全培训;用于开展2020年科级领导干部综合素能提升专题培训29540元,人数55人,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用于开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培训17034元,人数4人,内容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培训;用于开展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培训4170元,人数18人,内容为工勤人员技能岗位考核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内设科室26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管理科、邵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信息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邵阳市投资评审中心、邵阳市预算审核中心、邵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20我局所属中心(办)比上年减少4个,所属事业单位比上年增加6个,原因是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原市预算审核管理办公室、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校邵阳分校对应更名为邵阳市预算审核中心、邵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邵阳市会计核算局、邵阳市财政国库管理局成建制撤销,新设立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需要说明的是,我局因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成建制撤销后新成立的事业单位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以及新设立事业单位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财务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故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含新设立两个事业单位;原局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邵阳市会计核算局、邵阳市财政国库管理局成建制撤销前为一级预算单位,撤销前部门决算单独编报,故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独报告。
3.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邵阳市财政局实有人数277人,其中在职人员163人,离休人员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12人。相比2019年底,在职人数增加7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31人,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公开预算支出规模172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44.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80.48万元,津补贴287.89万元,奖金40.0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等246.75万元、住房公积金8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17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277.92万元、福利费19.64万元、工会经费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64万元,(其中:离休费21.29万元、抚恤金11.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万元),项目支出费用239.2万元。
2020年总支出3397.41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02.73万元,增长6.35%。其中:基本支出335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57万元,资本性支出54.09万元),占总支出的98.65%,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88.78万元,增长9.43%,增长原因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人员等经费支出增加;二是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扶贫资金拨付、信息化建设、配电工程等刚性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5.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18万元,资本性支出0.66万元),占总支出的1.35%,比上年同口径减少86.05万元,下降65.24%,主要原因为绩效评价等项目支出延至2021年结算。
年末结转和结余97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24.2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686.64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37.6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0.9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结转)。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总收入3741.35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1033.85万元,增长38.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2.86万元,其他收入28.4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预算追加人员公用经费指标;二是预算追加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拨款、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以及2019年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三项奖金等经费及省指标。总支出3397.41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02.73万元,增长6.35%。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新增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扶贫资金拨付、信息化建设、配电工程等刚性支出。
(二)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我局基本支出3351.57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491.14万元,增长17.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57万元,资本性支出54.09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总额2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开支16.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7.09万元,公务接待79批次712人次。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总额比2019年同口径减少3.95万元,下降14.57%。原因为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2020年我局组织实施专项项目经费当年实际收入196.82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和结余38.14万元,预算安排项目经费158.68万元。项目支出45.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18万元,资本性支出0.66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减少86.05万,下降65.24%。主要用于全市会计资格(含会计证、会计师)考试考务及绩效评价费用开支等。
我局专项经费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实施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一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单位申报采购(项目)计划;三是市财政局专业科室审批;四是政府采购办审批 ;五是代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六是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七是执行合同,收货验收,按合同支付货款。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资金报账制度,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和财政专户管理。
我局按要求及时编制报送专项资金目标管理申报表和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在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邵阳市财政局资产总额为11355.1万元,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流动资产1638.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4.43%,主要为银行存款及财政应返还额度等;固定资产9716.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5.57%,主要包括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
我局严格按照《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指导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国有资产购置、验收、使用和保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一是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明确规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价值核算并安排专人负责资产账目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明确规定资产实物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二是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资产管理。将9716.97万元固定资产分别按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和保管责任人顺序编排编码排序,统一录入“一物一条码”信息管理系统,共形成固定资产条形码2707条,分部门打印出条形码,发放到各部门按要求统一粘贴到固定资产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三是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工作,定期按流程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四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每月及时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上报资产月报电子数据,便于上级部门及时掌握资产总量、资产质量状况。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预算配置评价情况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人数6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52名,财政补助人员事业编制55名,合计编制175名。2020年邵阳市财政局实有在职人数为163名,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93.14%。
2.“三公经费”支出的评价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3.1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同口径支出27.11万元,变动率-14.57%。其中: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支出7.09万元,2019年同口径支出7.41万元,变动率-4.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20年支出16.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6.07万元),2019年同口径支出19.7万元,变动率-18.43%。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局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费用明确接待标准和接待人数,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商品和服务性支出情况的评价
我局2020年度发生商品和服务性支出1248.56万元,2019年同口径发生额1041.45万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机构改革,原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撤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扣除不可比因素,按人均商品和服务性支出计算,2020年商品和服务性支出实际减少280.38万元,变动率为-18.34%。
4.重点工作支出安排情况的评价
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正增长。2020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34亿元,同比增长2.33%,超全省平均增幅2.2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39.32亿元,非税占比37.33%,同比下降1.08%,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根据湘委财办[2020]2号,已取消2020年“财政收入”绩效评估指标。②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全市累计化债135.53亿元,完成2018年9月-2020年12月化债任务的131.86%,其中市本级累计化债67.03亿元,完成2018年9月-2020年12月化债任务的178.15%;全市“六个一批”落地169.8亿元,其中市本级落地158.58亿元,全市债务还本付息均按期履约,没有发生债务违约和资金断链;加力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市国投隐性债务(5.255亿元)全部转化为经营性债务获得省委、省政府批准,实现隐性债务“清零”;2020年全市共获得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07.15亿元,同比增长125.77%,其中市本级为38.54亿元,同比增长211.31%;安排产业园区建设专项债券25.76亿元,发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7亿元。③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确保收费有据可依。及时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及时取消、暂停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率先在全省启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2020年7月28日开出全省首份财政电子票据,标志着我市财政票据管理在全省率先迈入电子票据管理新时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2020年全市减税降费预计7.86亿元,减免企业社保、工伤、失业三项保费约5亿元。④强化决胜全面小康经费保障。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全面小康决胜工作经费,2020年拨付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奖励资金300万元、工作经费96万元、决胜小康---邵阳市书画纪实成果展经费10万元。
5.非税收入情况的评价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我局2020年预算管理行政性收费为38.4万元。2019年我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实现各项非税收入为76.37万元,均为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非税收收入完成率为198.88%。
(二)预算执行评价情况
1.预算完成情况的评价
我局2020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8.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89.7万元,项目支出239.2万元)。经费支出实际完成数为3397.41万元,预算完成率196.51%。
我局2020年末资金结余97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24.2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0.98万元。同比上年结余增加298.58万,增长44.12%。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的评价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万元,实际支出23.1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9.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实际支出16.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7万元),控制率为50.2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实际支出7.09万元,控制率为47.27%。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评价
我局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在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时编报了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属于政府采购的,按规定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审批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采购。2019年应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为319.95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为319.9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三)预算管理评价情况
我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机构按《会计法》规定设置、持证上岗,会计档案按规定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严格落实《邵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邵阳市财政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邵阳市财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公务活动用餐实施细则》等有关管理制度,同时对《邵阳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严格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标准、范围和程序的审核,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等要求的各项规定,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加强经费合法合规性审核和预算控制,严格按制度政策办事,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支出手续齐全,程序到位。各项经济活动经费支出实行财务会审,从严把关,从紧控制。财务集中会审制度要求经费报销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后交科室负责人和局相应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再由财务人员对单据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审核后统一将初核后的单据交会审组集体审核并签字。日常办公用品办公室做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购置;差旅费报销要求必须有出差审批单,并严格执行《邵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公务接待归口办公室负责,分管局领导核准,按文件要求严格把控接待对象、开支标准、接待地点和陪同人员等标准;车辆运行费用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油卡充值;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按《邵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邵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对标找差距。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在公开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更加细化,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资产管理评价情况
为加强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文件要求购置固定资产。同时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为媒介,结合邵阳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固定资产一物一条码,设置专人进行资产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并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账、卡、实相符。资产处置严格按《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审批,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邵阳市非税资产汇缴专户。根据要求,按时报送了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2020年我局固定资产9716.97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9716.97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五)绩效管理情况
我局所有专项、项目资金均实行目标管理,并按要求编制报送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项目)资金目标,在规定时间内于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上按要求公开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项目)资金目标。同时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在公开统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六)职责履行评价情况
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如下: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湘委财办[2020]2号,已取消2020年“财政收入”绩效评估指标):2020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34亿元,同比增长2.33%,超全省平均增幅2.2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39.32亿元,非税占比37.33%,同比下降1.08%,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
2.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全市累计化债135.53亿元,完成2018年9月-2020年12月化债任务的131.86%,其中市本级累计化债67.03亿元,完成2018年9月-2020年12月化债任务的178.15%;全市“六个一批”落地169.8亿元,其中市本级落地158.58亿元,全市债务还本付息均按期履约,没有发生债务违约和资金断链;加力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市国投隐性债务(5.255亿元)全部转化为经营性债务获得省委、省政府批准,实现隐性债务“清零”;2020年全市共获得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07.15亿元,同比增长125.77%,其中市本级为38.54亿元,同比增长211.31%;安排产业园区建设专项债券25.76亿元,发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7亿元。
3.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确保收费有据可依。及时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和调整工作,及时取消、暂停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率先在全省启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试点,2020年7月28日开出全省首份财政电子票据,标志着我市财政票据管理在全省率先迈入电子票据管理新时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2020年全市减税降费预计7.86亿元,减免企业社保、工伤、失业三项保费约5亿元。
4.决胜全面小康经费保障: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全面小康决胜工作经费,2020年拨付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奖励资金300万元、工作经费96万元、决胜小康---邵阳市书画纪实成果展经费10万元。
在2020年邵阳市市直单位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中我局被评定为绩效优秀单位。
(七)履职效益评价情况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我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经济、社会等效益显著、社会公众满意度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更加积极有为,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切实加强财税征管,实现了地方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增长由负转正、增幅超全省平均、非税占比下降的工作目标,呈现出“两增一降”的特点。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5.34亿元,同比增长2.33%,超全省平均2.23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7;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6.88亿元,同比增长5.45%,排名全省第5;非税收入占比37.22%,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在全省前移两位;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2.6亿元,同比增长9.2%,超年初预算3.2个百分点。
2.精准聚焦发力,奋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市投入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33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扶贫专项资金8420万元,同比增长136%,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顺利完成。二是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超额完成。全市已累计化债158.7亿元,完成2018年9月-2020年12月化债任务的154.41%,其中市本级已累计化债79.24亿元,完成2018年9月-2020年12月化债任务的210.58%。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市筹措污染防治资金8.76亿元,同口径增长17.48%;全面治理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助力我市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3.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一是全力保障科教兴市战略。全市科技支出7.19亿元,同比增长50.54%;全市教育支出108.8亿元,同比增长11.85%。二是大力支持文旅广体事业发展。全市共投入资金9.33亿元,大力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社保基金收支监管,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让老百姓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病有所医。四是全力支持平安邵阳建设。市财政共投入3.82亿元支持“公安消防三年大行动建设”,为打造“平安邵阳”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五是助力“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市财政共统筹城市维护费5.32亿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项目,积极筹措资金4630万元用于巩固我市创卫成果,保障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六是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安排乡村振兴建设资金4200万元,推进“邵阳红品牌”建设;大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次性追加1000用于奖补早稻生产,建成39.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直接安排500万元“生猪贷”,促进生猪产能恢复。
4.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出台《政府过“紧日子”九条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6.48亿元,其中市本级压减2.89亿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79亿元。二是加快对外借款清理。全年完成清收任务11.87亿元,较去年底降幅达52.59%。三是扎实做好直达资金拨付管理工作,确保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落地见效。四是加大对县级“三保”调度督导,全市“三保”没有出现风险问题。
5.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进“四本”预算,以预算公开促预算透明,严格预算执行,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大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财审联动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政府性基金5项。三是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市本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亿元。建立“公物仓”保障新模式,实现旧物利用。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6.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强化财政队伍建设。一是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各项要求。二是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创建廉洁单位为抓手,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推进。三是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激活全局干事创业“一池春水”。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规范,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开源节流,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均按要求压减,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善。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邵阳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自评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0年,是全市财政工作攻坚克难、成效显著的一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接续奋斗,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非凡成就。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减税降费、经济下行、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叠加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一是财政收入实现量质齐升,地方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00亿元,达到105.34亿元。非税占比下降17.4个百分点,是全省下降幅度最大的市州之一。财源建设固本培优,产业与财政协同力增强。千方百计整合统筹资金,推动园区产业项目建设,全力支持经开区打造千亿园区。二是财政支出体量不断增大,财政支出规模位居全省第3位。到2020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584.93亿元。财政支出精准发力,七成以上财力惠泽九大民生,进一步向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九大民生领域集中;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5%左右。三是“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财政保障有力有效。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38.7亿元,助力全市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07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11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累计投入污染防治资金28.94亿元,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按照“五个精准”“六个一批”管理政府性债务,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市本级综合债务率大幅下降,在全省率先退出高风险地区,化债工作绩效考核从全省末尾跻身全省先进。四是财政改革持续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深化了预算管理改革,构建了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了“四本预算”全部公开。强化了绩效评价、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产管理、会计监督等管理,提高了财政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电子财政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诞生了湖南第一份财政电子票据。深化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开展了“县级财政规范管理三年提升行动”,强化了市级财政对省直管县财政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工作衔接;建立和完善了市县区和跨部门工作调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七、存在的问题
我局2020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8.9万元,实际全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数为3397.41万元,预算调整较高。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不包括预算单列、预算追加及上级拨来专款,本年实际支出中含预算追加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公车改革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死亡人员抚恤金、资江二桥拍卖纠纷赔偿拨款、2019年度外聘评审人员绩效工资和2019年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三项奖金等经费及省指标。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今后我们要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对年初没有预算安排的支出原则上不安排支出,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调整率。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附件:1、邵阳市财政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