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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1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桂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我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经省财政厅批复,市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56亿元,为预算的103.57%,同比增加2.83亿元,增长5.5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2.6亿元,为预算的110.17%,同比增加2.75亿元,增长9.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8.19亿元,为预算的94.1%,同比减少0.09亿元,减少0.4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77亿元,为预算的99.12%,同比增加0.17亿元,增长6.6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见附表一)
2.支出决算: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级支出预算为82.23亿元,加上上级专项拨款、追加预算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87.99亿元。2020年市级实际完成财政支出89.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6%,比上年增加7.04亿元,增长8.52%。
3.决算平衡:2020年,市级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具体平衡关系见附表三)
4.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重点事项:
(1)市级预备费。2020年市级预备费支出2.19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支出。
(2)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情况。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1.07亿元。
(3)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市各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亿元,比上年下降8.9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2.84万元,比上年下降67.32%;公务用车购置0.21亿元,比上年下降3.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亿元,比上年下降9.87%;公务接待费0.62亿元,比上年下降7.35%。
(4)市级预算周转金。2020年市级预算周转金余额163 万元,未动用。
(5)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亿元,未动用。
(6)2020年市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情况。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县市区35.07亿元,较上年增加5.79亿元,增长19.8%,其中对三区补助29.34亿元,较上年增加6.79亿元,增长30.12%。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1.37亿元,较上年增加0.19亿元,增长16.1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2.11亿元,其中:本年收入84.1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8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6.19亿元,上年结余0.4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7.9亿元,其中:本年支出107.8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4亿元。基金年终结余4.21亿元。(2020年市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见附表四)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19.7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1.57万元,收入合计2361.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1.5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696万元,结转下年1623.73万元,支出合计2361.3万元。全年收支平衡。(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见附表五)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级六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7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6亿元,为预算的116.99%。
2020年市级六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4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62亿元,为预算的74.5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发放补贴工作滞后,比年初预算减少4.26亿元。(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见附表六)
(五)2020年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22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7.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6.00亿元。2020年,我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8.5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5亿元,专项债券36.19亿元;再融资债券15.1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
2020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7.89亿元,专项债务156.00亿元),严格控制在省人民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
二、2020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20年,市财政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以及财经委审查意见,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效果较好。
(一)坚持有保有压,确保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强力组织财政收入,实现了地方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增长由负转正、增幅超全省平均、非税占比下降的工作目标。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5.34亿元,增长2.33%,增幅排全省第7 ;地方税收完成66.02亿元,增长4.12%,增幅排全省第3 ;非税占比37.33%,比上年下降1.08个百分点,排全省第4 ,提升2位。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政府过“紧日子”九条措施》,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6.48亿元,市本级压减一般性支出2.89亿元,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县市区“三保”支出完成384.82亿元,基层“三保”没有出现风险问题。三是加快对外借款清理,坚决守住库款安全底线。全年市本级(含经开区)完成清收任务11.87亿元,下降幅度达52.59%。同时,加强库款调度和县市区督导,防范财政支付风险,确保库款保障系数不低于0.3。
(二)更加积极有为,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全市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9.01亿元。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共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6.69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想方设法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市财政统筹园区建设资金达49亿元,强力推进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支持邵阳经开区、湘商产业园建设,重点扶持一批新兴财源企业发展。安排高新技术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0.89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0.3亿元,同时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存款杠杆,撬动银行资本向园区实体企业新增贷款32.2亿元。此外,2020年市中小担公司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担保支持,实现在保余额 7.52亿元,同比增加 1.47亿元,增幅 24.30%,其中园区企业占比51.03%,同比增长8.34个百分点。在市财政的全力支持下,2020年邵阳经开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4亿元,同比增长34.59%,已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引擎。三是着力稳投资、稳外贸、促消费。2020年全市向上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07.15亿元,同比增长125.77%。筹集预算内基建专项资金9.29亿元,推动一批交通、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应急救灾、公共卫生等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市级开放型专项资金0.25亿元,助力进出口企业渡过难关;调拨资金0.21亿元打通农商互联产业链。
(三) 精准聚焦发力,奋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持续强化债务风险防控。2020年我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继续保持市州党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全省第一。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超额完成,市辖三区均实现了隐性债务“清零”。全市“六个一批”落地近200亿元,其中市本级落地约190亿元。全市债务还本付息均按期履约,没有发生债务违约和资金断链。二是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33亿元,市本级通过调整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0.84亿元,同比增长136%,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三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市筹措污染防治资金8.76亿元,同口径增长17.48%。
(四)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改善民生福祉。2020年,全市民生支出43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81%。一是大力支持科教文体事业发展。全市科技支出7.19亿元,同比增长50.54%,市本级科技支出1.12亿元,同比增长47.62%;全市教育支出108.8亿元,同比增长11.85%,市本级教育支出11.2亿元,同比增长21.73%。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全面提高。全市医保基金规模超过6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达到32亿元。三是全力支持平安邵阳建设、助力国卫复审通过。共投入7.63亿元支持“公安消防三年大行动建设”,助力创造享誉全国的“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消防站”“城市快警”的邵阳社会治理模式。统筹资金5.32亿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力保国卫复审顺利通过。
2020年,市财政贯彻落实市人大审查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一是扎实做好直达资金拨付管理工作。2020年全市收到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指标70.26亿元,分配率、下达率达到100%,支付率为95.8%,高于全国平均3.8个百分点,工作成效突出,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2020年市财政按要求收回了两年以上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79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支出。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以预算公开促预算透明,严格预算执行,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从2021年起,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做到“五个一”(一同布置、一同编制、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绩效目标审核职责,实行“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工作。市本级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实现收入2亿元。建立“公物仓”保障新模式,实现旧物利用。完善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满意率为100%。
三、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62亿元,为预算的51.05%,同比增加18.36亿元,增长25.0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3.65亿元,为预算的47.6%,增长24.5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9个百分点,增幅排全省第8。非税占比为33.91%,同比下降2.93个百分点,排全省第9(由高到低排位),提升2个位次。上划省级收入完成6.47亿元,为预算的56.07%,增长27.6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1.5亿元,为预算的57.05%,增长25.46%。受积极财政政策收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因素影响,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9.64亿元,为预算的55.18%,同比下降15.12%。
(二)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85亿元,为预算的45.47%,同比增加6.71亿元,增长26.6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73亿元,为预算的40.58%,增长23.7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94亿元,为预算的50.83%,增长38.1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17亿元,为预算的52.7%,增长29.01%。市级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68.18%,同比上升6.79个百分点。1-6月,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79亿元,为预算的37.73%,同比下降6.11%。截至6月底,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2.2亿元已使用0.76亿元。
(三)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93亿元,为预算的32.17%,同比增长293.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8.34亿元,为预算的30.57%,同比增长319.78%,因当前土地市场不景气,市本级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任务不能完成的风险。1-6月,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64亿元,为预算的75.95%,同比下降18.37%。
(四)上半年税收完成情况
1-6月,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5.46亿元,为预算的48.32%,同比增加8.24亿元,增长30.28%,增幅排全省第3,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66.09%,同比上升2.93个百分点。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含车辆购置税)完成77.72亿元,占GDP比重6.88%,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8.19亿元,为预算的46.27%,同比增加2.32亿元,增长14.63%。1-6月,市级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1.41亿元,为预算的42.3%,同比增加3.11亿元,增长37.41%。市级非税收入累计完成5.32亿元,为预算的37.34%,同比增加0.1亿元,增长1.98%。
四、2021年下阶段工作重点
遵照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下半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培植财源,强化财税征管,致力生财聚财同步推进。
一是紧扣落实“三高四新”战略,进一步加快产业兴邵步伐。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邵阳经开区、湘商产业园建设和发展。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二是紧扣提高“两个占比”,进一步加强财税征收管理。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稳步提升全口径税收在GDP中的比重,地方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三是紧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做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巩固和提升减税降费成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贷款风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投入。四是紧扣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目标,进一步统筹做好城市土地经营文章。强化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在土地出让管理、土地市场营销、土地价款均衡入库和统筹使用等方面下功夫。
(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支出管理。一是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今年的财政预算,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按照不高于2020年压减后的基数安排。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财政专项资金无管理办法不支出。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强力清收财政暂付款以及为相关企业垫付的还本付息资金,以缓解库款压力。
(三)强化忧患意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严格执行“六条红线”和“四项机制”,坚决防范“三保”风险。二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风险底线意识,坚决控、着力还、加速转、确保化。三是坚决守住库款保障底线。坚持联动发力,综合治理,严守库款保障系数0.3红线。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协调,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一是落实中央关于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二是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三是持续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科技、文体事业协同发展。四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五是助力城市居民住房保障工程,推动解决超期安置遗留问题。
(五)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合理明晰市、县两级财权事权关系。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会计改革,规范推进PPP和政府购买服务,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努力提高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四是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五是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推动乡镇财政绩效管理全覆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二中心一枢纽”建设,更好发挥财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附件:1、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