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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 解读《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索引号: 4305000038/2021-04208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8-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8-25 有效期: 永久

、起草背景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是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对于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落实“两免一补”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起到了重要作用20199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支持方向、分配管理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明确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地具体管理办法20201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省反馈督导检查意见,要求我省严格落实好各项义务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尽快制定出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草拟了《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以国家文件为根本遵循由十七条组成主要明确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持方向、计算方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方向补助经费支持方向包括三方面1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是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央财政综合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计算方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公式为:某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三)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报送当年本市(州含所辖区县)补助经费申报材料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下达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补助经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安排和调整中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同时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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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9-539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