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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财建议字〔2024〕47号(C2类)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7号建议的
答复
马小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进一步完善市对双清区财税管理体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1.关于请求加大帮扶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加大对双清区的帮扶力度,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体制结算方面,2023年度上下级往来资金已全部结算到位。库款保障方面,2024年一般转移支付按序时进度、专项转移支付及债券资金按文件要求全部调度到位。财政运行风险方面,根据省财政厅有关县区财政运行风险的通报和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双清区财政运行平稳、风险管控良好。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双清区的帮扶力度,形成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助力双清区高质量发展。
2.关于请求完善财税管理体制的建议。现有市、区分成比例由《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与市辖三区财政体制的通知》(市政发〔2007〕23号)规定,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市与区按60:40比例分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市与区按85:15比例分成,城市教育费附加收入市与区按70:30比例分成,土地出让金按净财力(土地出让金总额扣除8%征管部门工作经费、7.05元/平方米农土资金、10%开行贷款偿债资金、5%廉租房建设资金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支出)的15%的比例年终结算到双清区财政。为促进市、区经济共同良性发展,2021年以来,市财政牵头,组织双清区、邵阳经开区就财政体制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商,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但目前我省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尚未出台。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跟进,积极落实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邵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