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调查邵阳市市场主体培育的现状和问题,积极探索财政如何更好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实现企业和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局面。邵阳市财政局组织精干力量,通过走访交流、汇总统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2019年以来财政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情况进行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一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税费优惠的真金白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2019-2021年邵阳市共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39.4亿元,其中:2019年17.31亿元,2020年8.43亿元,2021年11.47亿元。今年1-6月,全市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1.33亿元,其中:留抵退税17.31亿元,共办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3.71亿元,六税两费减征0.31亿元。二是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提高退税办结质效。制发《未办理留抵退税纳税人清册》,分类分批分期引导纳税人早退、快退留抵退税。加强与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对接,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在邵阳市推出留抵退税简易审核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退税效率。三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会同市发改委,对近年取消、停征、免征及降标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进行归集,按单位分项目摸清底子,做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等清单动态化管理,及时网上公开,做到收费有据可依。截至目前,市本级继续保留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12项。此外,2021年启动公安系统电子退付改革,开出湖南省市州第一张电子非税收入退付书,实现非税收入全流程电子化,有效解决缴费退费多次跑、排长队等难题。今年市财政局与市政务服务中心联合推进了政务业务缴费的多样化试点,推出了扫码支付及企业网银对公支付两种新的模式,既简便流程,又确保资金安全。
(二)落实助企惠企政策,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一是制定出台一系列助企惠企政策。近年来,邵阳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邵阳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邵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等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为助企惠企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园区产业资金投入。邵阳市国家级、省级园区内绝大部分入驻企业都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为加强园区内市场主体培育,2019-2021年,全市财政共投入园区产业(企业)发展资金35.65亿元,受益企业1827家;其中:2019年6.26亿元,受益企业543家;2020年10.96亿元,受益企业644家;2021年18.43亿元,受益企业640家。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投入园区产业(企业)发展资金13.99亿元,预计受益企业496家。三是加大企业项目和奖补资金投入。2019-2021年,全市财政共投入各类用于企业奖补、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7.09亿元,设立了工业发展、制造强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电商发展等专项资金,积极培育壮大中小企业,扶持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获得专项资金的受益企业3774家;其中:2019年1.56亿元,受益企业1111家;2020年2.47亿元,受益企业1342家;2021年3.06亿元,受益企业1321家。2022年全市财政预算投入用于企业奖补等专项资金2.77亿元,预计受益企业1119家,市本级每年投入近1亿元。四是积极对接上级项目资金落地邵阳实体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向上申报制造强省类、研发及税收奖补类、科创类、中小企业发展类、外贸发展类等专项资金,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2019-2021年共获得上级项目资金5.4亿元,受益企业1944家;其中:2019年1.65亿元,受益企业369家;2020年2.04亿元,受益企业1142家;2021年1.71亿元,受益企业433家。
(三)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助力改善企业营商环境。一是充分发挥采购政策导向。严格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0】17号),完善政府采购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机制,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建成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化体系,所有政府采购事项“全程在线、一网通办”,创优透明、公平、守信、高效的政府采购环境。同时,鼓励支持我市2家企业有关产品(湖南创益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邵东市)智能交互触控平板、亚洲富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入选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首购产品第二、第三期目录。二是及时出台助企惠企的政府采购政策。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农副产品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4号)等,重点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的项目(包括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4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大型企业参加时可约定中标(成交)后将预留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参与时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6%-10%)。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采购人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加强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自觉性。对未落实政策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通报。
(四)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一是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今年,邵阳市成功获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区,荣获500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预计可实现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423.55亿元,贷款平均利率下降到5.97%以下,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突破35亿元。二是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市财政设立市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9000万元,市级高新技术产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3000万元,积极推广省级“潇湘财银贷”,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厅配套1000万元,建立“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强化财政担保政策支持。今年,市财政下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大幅下调担保费,担保综合费率下调至0.7%左右,并对首担金额300万元(含)以下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担保贷款500万元(含)以下首担免收担保费。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惠企政策和可用财力存在矛盾。邵阳市是一个以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体税源的欠发达地区,中小微企业众多,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0%,享受优惠政策力度较大,因减税降费形成的税收收入硬缺口难以填补,影响可支配财力下降。
(二)部分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及时。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企业扶持政策较多,许多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操作程序繁琐、兑付周期较长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预期与实施成效存在差距。
(三)部分县(市、区)惠企资金及时拨付存在困难。邵阳市部分县(市、区)财政收入规模小、资金紧张,加上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拨付流程指导不够,导致企业申报资料不齐全,加之因疫情影响,县级财政“三保”压力大,导致部分惠企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
(四)部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财政资金的有限性与企业扩张资金需求的无限性三者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财政专项资金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同时,受项目处于建设期、经济环境下行、投资计划变更、市场开拓不利、资金安排使用论证不充分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五)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需强力助推。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资金保障、内部控制、采购需求、采购意向公开依法落实的前提下,才能够申报采购计划备案,进入招投标环节。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需要强推。
(六)推进市中小担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建设进展较慢。隶属于市财政主管的市中小担公司行政级别尚未明确,市中小担公司“能担、愿担、敢担”的意愿还有待提高。
三、对策和举措
(一)培植财源壮大财力,为助企惠企提供财力支撑。一是深入推进“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有效实施骨干税源企业培育计划,充分发挥我市骨干税源企业税收贡献“主力军”作用,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二是推动构建“党政管税、部门协税、社会护税”的税收精诚共治格局,不断完善税收数据共享机制,防止跑冒滴漏,应收尽收。三是大力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切实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助力稳市场主体促就业。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各项减税、缓税、免税和留抵退税等政策,应减尽减,提升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借助我市获得全国普惠金融示范区奖补政策东风,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差别化融资支持,助力企业纾困增效。三是充分发挥市中小担保公司作用,降低担保费率,力争2022年末实现在保余额18亿以上,在保户数1000户以上,力促政策性担保惠及更多实体企业。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持续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一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积极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是及时与省财政厅汇报对接如何落实财政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等问题,做好政府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及信用、监管、金融服务等多平台之间数据共享和服务协同与衔接。三是不断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实现采购过程全留痕。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中小企业服务,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杜绝骗贷、恶意逃债等现象。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强化政担合作,银担互信,不断提高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三是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督促金融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金融助企新政策,加大银行业绩考核与支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相挂钩力度,使银行更加愿意为中小企业放贷。四是继续发挥好“潇湘财银贷”政策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惠企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邵阳市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的相关政策,适时完善修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要求,细化资金申报流程,做到精准施策,规范资金管理。二是完善资金管理手段,探索建立统一、共享的政企管理信息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项目和企业进行大数据分析和跟踪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加强对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切实承担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杜绝一拨了之的现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