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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邵阳市财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内设科室26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管理科、邵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信息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邵阳市投资评审中心、邵阳市预算审核中心、邵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邵阳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邵阳市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财政局部门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邵阳市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4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公用经费增长及新增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248.6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2509.51万元,2024年预算为2552.10万元,比上年增加42.59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116.45万元,2024年预算为98.69万元,比上年减少17.76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249.84万元,2024年预算为240.42万元,比上年减少9.40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9.30万元,2024年预算为9.50万元,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2.38万元,2024年预算为2.38万元,与上年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11.81万元,2024年预算为7.91万元,比上年减少3.90万元,下降33.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108.32万元,2024年预算为104.57万元,比上年减少3.7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51.40万元,2024年预算为52.72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187.38万元,2024年预算为180.32万元,比上年减少7.06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48.6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2509.51万元,2024年预算为2552.10万元,比上年增加42.59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含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116.45万元,2024年预算为98.69万元,比上年减少17.76万元,下降15.25%,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249.84万元,2024年预算为240.42万元,比上年减少9.40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9.30万元,2024年预算为9.50万元,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2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2.38万元,2024年预算为2.38万元,与上年持平,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0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11.81万元,2024年预算为7.91万元,比上年减少3.90万元,下降33.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24%。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108.32万元,2024年预算为104.57万元,比上年减少3.7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2%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51.40万元,2024年预算为52.72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2%。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187.38万元,2024年预算为180.32万元,比上年减少7.06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92.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56.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27.00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改革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法治宣传、票据工本等方面;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06.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会计考务费支出63.2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支出等方面;水利建设基金征管经费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不足等方面;注册会计师考务费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482.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01万元,下降3.02%,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全市财政工作、收入调度、部门决算、电子票据推广会议,人数1200人,内容为传达全市财政工作、全市财政收入调度、部门决算、电子票据推广工作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开展县级财政工作业务培训、电子票据业务知识培训、市直非税执收工作培训、干部教育培训等培训,人数800人,内容为对全市财政系统青年骨干进行轮训,对财政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41万元,项目支出556.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