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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概况
一、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市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和督促市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核和报批;
(三)衔接审核、汇总编制市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
(四)负责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结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拟定市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
(五)负责非税收入票据和其它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县市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
(七)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落实工作;
(八)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指导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验;
(十)负责本局思想政治、行政事务、党团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非税局内设机构包括:文秘科、征收管理科、计划会计科、票据管理科、稽查科5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是市政府实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专职机构,为邵阳市财政局领导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91.2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88.37万元,减少13.00%,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减少,压缩公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9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64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1.2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88.37万元,减少13%,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减少及压缩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76万元,增长32.60%,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预算及上缴给省里的票据工本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37万元,占65.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万元,占6.07%;卫生健康支出16.07万元,占2.75%;农林水支出133.00万元,占22.75%;住房保障支出15.73万元,占2.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8.21万元,支出决算为29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调整增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调整增加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49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至下年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64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9.18%,其中:
1、2019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9.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减少24.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2019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00%。其中:
1、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96人次,主要是省非税局领导来邵阳市调研工作以及县市区非税局同仁来市里学习电子缴费及电子票据等业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3、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相关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进行公开,2019年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支出,具体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9万元,增长543.67%。主要原因是:上缴省级票据工本费等。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7万元,用于召开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税务有关问题座谈会,人数60人,内容为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税务有关调研工作,听取多方意见,召开有关问题座谈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职责职能
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是市政府实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专职机构,为邵阳市财政局领导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文秘科、征收管理科、计划会计科、票据管理科、稽查科5个职能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市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和督促市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核和报批;
(3)衔接审核、汇总编制市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
(4)负责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结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拟定市本级非税收入统筹方案;
(5)负责非税收入票据和其它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县市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
(7)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落实工作;
(8)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9)指导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验;
(10)负责本局思想政治、行政事务、党团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公开数据为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部门本级。下设科室:文秘科、征收管理科、计划会计科、票据管理科、稽查科5个职能科室。
3.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与2018年底相比,退休2人,死亡1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拟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核实数据。核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四)问卷调查。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发放问卷,进行调查。
(五)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六)撰写评价报告。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9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2分,等级为“优”。
四、主要绩效
(一)强化党建工作,提升队伍素质
1、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局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支部学习、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按要求抓好“三会一课”等各项工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帮助结对帮扶困难户。认真开展“学思想、转作风、访民情、解民忧”大走访活动和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培育好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两个安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约法三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职工政治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确保完成目标
据统计,2019年全市完成非税收入178.3亿元,比上年增长27.11%,其中预计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9.54亿元,比上年增长5.27%;市本级2019年完成非税收入70.79亿元,比上年增长21.29%,其中预计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74亿元,比上年增长13.46%。
1、做实非税收入,提升收入质量。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的政策精神,坚决遏制为片面追求收入增长而采取空转、调库、混库等方式虚增非税收入的行为,按照省局要求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占比,做实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服务财政发展大局,助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
2、加大财政直接征收力度。以政务中心搬址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平台非税征管系统,凡是纳入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的单位全部纳入财政直接征收范围,从源头上加强非税收入征管。2019年通过财政直接征收模式收缴非税收入金额为52.15亿元,占非税收入征收总量的73.67%。
3、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年初按照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费项目和前三年实际完成情况及政策增减因素,采取自下而上,单位自报,非税局审核,局党组批准的办法,核定市本级2019年度非税收入预算为27.62亿元。汇总编制《邵阳市本级2019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汇总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应收尽收。
4、严格两项考核。一是对市直执收执罚单位实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考核,通过采取执收单位自查自评、非税局科室考评、考评小组审评、党组审批的方式,经研究评定18个单位为2018年度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先进单位,50 个人为征管先进个人。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执收执罚单位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开展对县市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绩效评估考核,通过县市区自评,平时督查、公众评议,实地考评、综合评分方式,引导和督促执收单位对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5、完善收入分析。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编制2019年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给省非税局和市直相关单位,并对非税收入征收完成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分析。强化收入形势预测及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解析,提升收入分析的时效性、前瞻性及功能性,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参考。
(三)深化改革,创新收缴方式
1、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我局受省财政厅委托进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组织财政信息部门、相关软件公司制定工作方案,搭建测试环境,先后完成了与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与单位业务系统、与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等接口开发与测试,确保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安全高效传递和使用的同时,实现互联互通,共享数据资源。2019年7月17日,邵阳市财政局开出了湖南省第一张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大大提高了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切实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网络化、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2、全面推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在2018年已有2个代理银行实现电子缴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其余10家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中全面推行电子缴库工作,开发电子退付、电子退库功能,做到资金划缴(划缴国库、划缴专户、收入退付)全程电子化处理。
3、扩大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覆盖范围。继续加大收缴电子化改革力度,按照《邵阳市财政业务电子化改革方案》的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扩大非税移动缴费平台的覆盖范围。在2018年市本级27所学校及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市交警支队实现微信公众号平台缴费的基础上,2019年移动缴费范围陆续拓展到交警、工商、质监、人社等所有非税收入领域。
(四)夯实基础,服务改革大局
1、加强票据日常管理,树立窗口形象。一是把好票据年检关,认真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邵财非税〔2018〕 号),我局对市直271个用票单位2018年度所购领、使用、核销的票据情况进行了年检。对于一些票据使用量大、情况较复杂的单位,采取上门年检的方式。强化了“以票管收”的机制。二是针对社团票据管理难的问题,我局联合邵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对用票量大社团组织进行抽查,并在邵阳市民间组织促进会工作群里进行财政票据有关政策宣传。三是针对邵阳市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合并,新单位设立及“减税降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进行清理,注销票据购领证,收回已领用票据。
2、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稽查,实现以查促收。坚持“稽查+调研”,采取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一是抓好日常检查,全年对市本级15个未完成2018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或2018年度财政票据年检中存在问题的市直执收单位进行稽查,对查处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了处理、处罚,达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廉的目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参与市纪委监委对切实9个县(市)开展“减税降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力以及执行行政打扣、做选择、搞变通等突出问题,将违规收取的税费及时退还给相关企业和个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与邵阳市发改委联合组织开展全市公办中小学校2019年春季教育收费交叉督查,检查中对违规收费的学校,要求立行立改,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规范了中小学校收费。四是认真办理信访举报,做到“有访必回复,回复必满意” 今年处理了一起信访事件,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
五、存在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非税机构改革未明朗,及人员配置较少,导致干部队伍人心不稳,不利于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因“减税降费”政策转达的时效性,存在个别单位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征缴的现象。
(三)因完成非税收入压减目标导致应缴库非税收入无法缴库。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财预〔2018〕3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 优化财政收入质量的通知》(湘财预〔2018〕34号)要求,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挤压非税收入水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高。但同时也积压了部分应缴国库的非税收入不能及时上缴。
六、改进措施
(一)尽快推动机构改革落实落稳。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有序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方便办事群众的原则,全面梳理财政事务中心的职能,既要避免职责“真空”,又要避免职责“打架”。
(二)严格落实减稅降费政策。积极落实上级减稅降费举措,配合省厅开展收费目录单管理调整、减少或降标收费项目,实行阳光征收,减轻社会负担。
(三)做实非税收入,提升收入质量。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实非税收入,防止虚增、混库、延压非税收入的现象发生,服务财政发展大局,助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
第二部分附表:邵阳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