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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农业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检查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与债务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管理科、邵阳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信息科;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所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预算审核管理办公室、市注册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中华会计函校邵阳分校4个中心(办),全部纳入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为邵阳市财政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根据财政决算编制要求,我局局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本决算不包含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19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9.27万元,比上年减少6.48%,占本年总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1万元,比上年减少77.27%,占本年总收入的0.05%。其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减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7.76万元,比上年减少16.50%。其中:基本支出2,233.2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2.37%。项目支出184.4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63%。 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0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9.27万元,年初拨款财政结转和结余414.51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03.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975.0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8.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减少 17.68%。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减20%,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9.2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5%。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52万元,减少6.48%。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预算统一压缩调减财政拨款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778万元,减少28.26%。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7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7%。住房保障支出69.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4%。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5.02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91.44万元,比上年减少31.25%。商品和服务支出655.36万元,比上年减少20.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87万元,比上年减少64.9%。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支出减少,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其他资本性支出25.86万元,比上年增加83.66%。其增加的原因是购空调等办公设备及付电梯尾款。项目支出184.49万元,比上年增加38.55%。其增加的原因是委托业务等业务经费支出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0.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9.31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1万元,完成预算的3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4.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76.45%,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4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3.55%。公务接待54批次898人次;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30.4万元,下降48.86%。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专项资金支出及已完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及年初预算数均大幅下降。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调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强担当,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优服务,激发实体经济活力;重保障,民生事业不断改善;强监管,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严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财政工作稳中求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577339万元,增长2.85%,剔除压减非税收入原因,同口径增长10.07%。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财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81.22万元。比2017年减少16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75.1万元,其中:货物37.05万元;工程261.95万元;服务76.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01万元,其中:货物18.96万元;工程59.9万元;服务22.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邵阳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18年度邵阳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主办单位:邵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39-539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