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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县(市),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市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财政局机关内设科室26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务科、综合规划科(邵阳市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税政法规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邵阳市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企业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财政监督科、社会保障科、乡财科(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会计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科、绩效管理科、信息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财政事务中心、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邵阳市投资评审中心、邵阳市预算审核中心、邵阳市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邵阳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邵阳市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财政局部门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邵阳市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7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8.4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公用经费增长。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77.0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42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带来的人员公用经费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7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3.20万元,占7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07万元,占15.39%;卫生健康支出163.02万元,占5.13%;住房保障支出181.74万元,占5.72%。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943.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财政重点业务经费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改革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法治宣传、绩效管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492.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6万元,上升2.04%,主要是人员增加带来的公用经费增长,及往年年中追加的福利费计入本次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0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全市财政工作总结、全市财政局长座谈、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决算会议,人数1000人,内容为全市财政工作总结、全市财政局长座谈、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布置、部门决算布置会议;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培训、采购业务知识培训、干部教育培训等培训,人数600人,内容为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培训、采购业务知识培训、干部教育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7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3.03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